也是积累小胜为大胜的一种!”
“大兄,你为三军统率,怎能亲身犯险,还是由我去吧!”宋智大惊。
“这点我如何不知?只是夜战危险,我们不仅必须每次都全身而回,将自身损失降到最小,更是必须每次都有斩获,此任务太过艰巨,除了我之外无人能行!”
方明以手抚刀,悠然叹道。
古代夜战最为危险,夜里偷营更往往是被逼到绝路才不得不行的拼死之策。
皆因士卒夜晚极易走散,号令难行,甚至往往还未见到敌人便自行崩溃。
不要太高看古代士卒,实际上,他们因为肉食匮乏的原因,除了几支精兵之外,体能皆远远逊色于现代,而行军之时的号令传递更是如此。
现在,方明就是要用自己的望气异能,还有无上的威望为凭,给这些夜兵‘开挂’。
“还有……与四川蜀郡的贸易,也不要断掉,利用那边的利润,全力收购军用物资,特别是滇马与藏马!”
方明眸中精光一闪。
有着解晖的独尊堡作为枢纽,此时岭南与蜀地的贸易线已经被方明打通。
以蜀地特产与岭南的互相贸易,为宋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利润,而有着天龙中大理经验的方明更是立即启动了茶马古道,开始全力以这些利润收购军需,特别是战马。
“世人皆以为北人善马,南人善舟,精锐骑兵乃是北人的专利,这次我便要令他们大吃一惊!”
方明冷冷一笑。
……
疏忽间,距离卫冼陈兵五岭已经过去了数月。
轰隆隆!
马蹄乍响,鲜艳的铠甲沾满敌人血迹,得胜的将士更是满载而归。
“大帅回来哩!”
营寨大门洞开,迎接方明的小队。
“哈哈!此次又烧了隋军的一个粮仓,偷袭了一处运粮队伍,真是痛快!”
骑士一个个桀骜悍勇,不在意地将马袋内血迹斑斑的首级抛下,营寨内的将士,望向方明的眼睛更是充满炙热,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神祗。
“大兄回来哩!”
宋智看着浑身毫发无伤,正在擦拭天刀的方明,脸上满是崇敬之色:“三月以来,大哥接连出击三十七次,每一次最多折损不过十余,却大有斩获,袭击隋军粮道二十余次,焚烧粮草十万担,斩获过五千!隋军无不闻风丧胆,我宋家将士,更是以加入突袭队为荣!”
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