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域七魔门是所有草原部族的太上皇。
据方明所知,它们不仅彻底操控了几个最大部落的王庭,更是建立圣城,被尊为草原部落的共主,乃至神明!信仰一般的存在!
在草原之上,若是有人持着魔门的令旗随意找上一家牧民,说神需要你全家的灵魂奉献的话。
那个牧民就会毫不犹豫地抽出弯刀,将全家一个个杀死,最后自尽!
甚至,在他临死之前,脸上都还会带着笑容!
因为在他们的观念当中,能为神而死,是最大的荣耀,甚至死后也必将登临天堂!
这里不得不插一句,外域七魔门很聪明,修建了一个草原上最大最好,也足以抵抗白毛风的‘圣城’出来,作为标榜。
那些牧民去过圣城之后,还会被告知,若是信仰虔诚,甚至死后能去比圣城还要优渥一百倍的地方!
如此一来,对比立即就出来了。
“有了这种凝聚力之后,魔门又故意挑拨各部落连连征战,再辅以‘试练’,以各种血腥的方法选拔人才!这么层层下来,最后还能脱颖而出的,必然都是一方之杰!”
方明越想越是有些倒抽冷气:“如此一来,数百年积累之后的魔门到底有着多么恐怖?”
当然,草原牧民,多是混血,又有着西方胡人的血统。
就方明所知,七魔门中就有几个坚持夷狄之辨的,只肯收这些牧民中的精英为炮灰,低级弟子与补充,每年却还是要派出大量人手,冒着绝大风险潜入大乾,搜罗真正有资质,有毅力的童子童女作为新血。
“一对亡命鸳鸯……纵使你们能成功,若运气不好,说不定进了魔门也是一辈子杂役的命啊!”
方明叹息一声:“当然,若你们的目的只是搬迁去圣城的话,那也算是成功了……至少,这样的生活,已经比其余九成的牧民要优渥得多了!”
这样两个人,方明自然没有多用心。
既不会出手相助,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上前踩几脚,就这么擦肩而过。
只要没有妨碍他道路的,便是求他也懒得搭理。
随着方明的不断攀登,他的位置也是越来越高。
两千丈!
两千五百丈!
三千丈!
他之前爬到半山腰只花了小半天,但爬到三千丈的时候,却足足过了两日一夜!因为越往后路途越发艰险,甚至以方明的修为也不得不小心应对。
“啾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