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歌剧,这种氛围她不发疯就不是陈墨瞳了,尤其是这几天恺撒还不理他,不陪她玩,不让她出去做正事,更是憋得她有些发疯。
直到发疯发累了,她一个“脚滑”就摔趴在了落地窗前的沙发上,裙下的左腿光脚翘在沙发靠手上,另一只腿耷在沙发下的地上,那身呢子毛衣将她身材的凹凸曲线衬得诱人无比。
她趴在沙发上面朝下,抓着酒瓶的左手垂在地下,似乎是睡着了一样。
房间里《俄狄浦斯王》的歌剧结束了,自动播放下一个曲目,喇叭里奏响的不是《哈姆雷特》也不是《奥赛罗》,而是和歌剧八竿子打不着一边去的...西皮慢板?唱得好像还是经典的《四郎探母》。
诺诺一下子就把脸从沙发里抽了起来,她的脸上没上多少妆,也看不出有喝酒后的沱红,再怎么说她也是个混血种,几口纯的威士忌还不至于让她醉过去。
像是京剧开嗓的那地道唱戏声给她唱精神了,她仔细听着响满房间的大锣、铙钹、小锣、板鼓一个不漏齐上阵,那叫一个地道,尤其是铙钹打的咔咔响反常突出戏剧是悲剧性为主,但比起之前《俄狄浦斯王》的悲壮,京剧就显得有些太过...热闹了?
诺诺在京剧那悠长高昂的唱戏声中换了个姿势躺在了沙发上,拿起地上的酒瓶对嘴喝了一口,被酒精刺激的皱眉头的同时也认真地在听着屋子里放的京剧。
她在思考一个问题,那就是恺撒换口味了?
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这个房间里的音响设备是连接着蓝牙的,所以选曲儿都是在恺撒自己的曲库里张罗,她可不记得恺撒的曲库里还有《四郎探母》这一首好曲子——她自诩自己听歌的口味比恺撒杂个几十倍,但也不至于杂到听戏的地步,一般她想听戏都是去正经的大院里听的。
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品味了?”诺诺躺在沙发上,视野挪到了窗边四人餐桌上搁着的笔记本电脑,纯黑色,没有LOGO,执行部特供,那是恺撒的笔记本,蓝牙连接的就是那台电脑。
这几天恺撒一直都在桌前摆弄着那台笔记本电脑,可以说他们下飞机入住了这家酒店后,基本就待在房间里没有出去过了,昂贵的酒店套房被豪气地包了三个月,听说是用了MINT俱乐部的权限,酒店的老板放言如果加图索公子开心,这间套房可以全年包给他住到开心满意为止。
恺撒开心不开心她不知道,但她自己肯定是不开心的。
从接到任务开始后,诺诺就以为这次北亰之行必然是惊心动魄,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