赶走毕悦后,薛元桐继续在家门口等姜宁回家。
姜宁在路边停好电瓶车,一手拎小麻袋,一手拎塑料袋,走入小区大门,迎面恰好碰见沈青娥。
以姜宁的眼力,轻易发现,她绝对精心打扮过,头发是今早才洗的,还残留淡淡洗发水香味。
前世他和沈青娥寄住大伯家,对她在假期的状态,自然清楚,现在稍微一对比,即可瞧出差距。
只是,姜宁并未停留目光,他只是轻轻点点头。
沈青娥伸手打算接东西:“我来吧。”
“不用。”姜宁道。
沈青娥幻想能力一流,猜测姜宁必定是不想和她有太多肢体接触,她凄凉之余,心中不由得反问:‘我那么让你嫌弃吗?’
大伯家是大平层,楼王位置,处在前排,以至于这段路并不算长。
到达楼房门口,另一条路上,一个穿羊毛大衣的中年女人,正牵着一条大狗走来。
这女人颇有贵气,见到沈青娥后,打了声招呼:“青娥。”
随后又多看了姜宁两眼。
她不认识姜宁,姜宁同样不认识她,哪怕姜宁有前世记忆,大概是因为蝴蝶效应,新搬来的住户。
沈青娥报以笑容:“嗯,仲阿姨吃饭没。”
仲阿姨说:“没呢,带我家儿子出来散散步。”
说着,她示意绳子另一端拴的大型犬。
姜宁扫了眼,这是头大型犬,六七十厘米高,长得颇为凶猛霸气,肌肉强壮,气势强悍。
尤其是当它注意到姜宁手中的小麻袋,嗅到野鸭子的气息,不禁龇牙咧嘴,脾气开始躁动,一嘴牙齿狰狞骇人,发出低沉嘶吼,让人心里惴惴不安。
野鸭子经历过灵气洗礼,没多久前才打过架,此刻在麻袋里挣扎,好似要痛痛快快的厮杀一番!
姜宁寻思,这野鸭子真不知天高地厚,它再在灵气之地生活个几年,怕是都打不过这大狗。
沈青娥听到仲阿姨称呼那只大狗为儿子,不禁想起之前发生的事。
仲阿姨家里做生意,意外到姜伯伯饭店吃饭,后来得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,一来二去便结识了。
伯母还曾邀请仲阿姨来家里吃饭。
仲阿姨特别喜欢狗,称呼自己的狗为儿子,言语之间,满是溺爱。
伯母挺会做人,投其所好,经常夸她的狗孝顺,仲阿姨听后,果然大喜,给姜伯伯饭店介绍了不少生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