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之上。 话说回来,若施大海还没有买画,那茫茫海宋,那么多书画店、还有游走的小摊小贩,真的鬼知道要去哪里买了。 是以段玉之前行动略有纠结,还是想着拖延到对方得画之后再动手,至少目标明确。 …… 白罗城。 逢着休沐,施大海来到酒肆,准备打几斤酒,好好治一治腹中的酒虫。 他不过二十来岁,却蓬头垢面,嘴边一圈胡茬也懒得修理,衣衫破烂,看着仿佛市面上的泼皮无赖,腰间佩刀,放浪形骸,观者无不退让。 “打两斤酒,再来一碗囫囵肉!” “好嘞!” 小二眼明手快地上了一壶酒,旋即端上一个瓦盆,上面一个碗倒扣着,打开之后香气四溢。 要说这囫囵肉,乃是本地一道特色美食,只流于乡野市井,却难登大雅之堂,因为这道菜的主材乃是——狗肉! 提及来历,却是有些不雅,乃是偷鸡摸狗的盗贼所传。 他们有时候抓到一条狗,手边没有其它材料,就以瓦罐煨之,周围埋上炭火灰烬,藏于某处,过个几天再来看,就见瓦罐内的狗肉连骨头都烂了,混作一团,香气四溢,可囫囵吞下,便以囫囵肉为名。 后来被厨子学了去,又在瓦罐中加入各种调味料,美味更上一层楼,乃是施大海的挚爱。 几乎每次休沐,他总得好好吃一顿囫囵肉才肯罢休。 此时见到肉端上桌,嘴里顿时口水分泌,食指大动,连忙舀了一勺放进嘴里,几乎不用咀嚼,肉汁便混杂着香气在味蕾上炸开,口感温软至极,入口即化,没两下便迫不及待地吞入肚中。 光是此等咽喉吞咽的快感,都是无上的享受。 若是吃完之后,再来一口老酒,杀杀口中的味道,就会发现其虽淡不绝,又有一重滋味,令人忍不住继续再吃肉喝酒。 “呼……” 施大海将肉吃完,又狠狠灌了一壶酒下去,才满足地长出口气,连眼角都有了些泪花。 人并非悲伤的时候才会流泪,还有大笑之时,难以自制,也会流下泪水。此时却是被美味刺激得泪流满面。 说实话,这酒肉虽然好吃,但还未臻至天下绝顶的至味,但施大海之前在海上漂泊,长年下不了陆,早已嘴里淡出鸟,这就大大加分了。 “若能日后天天喝酒吃肉,人生就圆满了啊……” 意犹未尽的施大海摸着肚子,叹息一声,可惜想到家里生计,又不得不狠狠攥住钱袋。 虽然施家是海宋大族,但也分嫡庶远近,嫡系自然锦衣玉食,享用不尽,其它分支却各凭本事了。 施大海这一支,就是属于混得特别不好的那一类。 否则的话,也不会至今还未娶妻,在水军中也只是做到了一个从九品武职。 这时掂了掂钱袋,又在寻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