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。那么我们应该先去附近的聚居地找找线索,康文,把周围的聚居点都列出来。”
奥贝雷恩带来的电子专家取出一台厚仅一公分的平面电脑,打开后在屏幕上点了几下,就调出了一张地图。根据地图上的标识,丛林周围一百公里内有三处聚居地。
莱科纳随手在地图上划了个半圆,将三处聚居地穿了起来,说:“就按这个顺序,一个一个地找。”
那名生化学家插话道:“我认为,我们应该首先检查一下这座丛林,确定入侵者不是来自于这里的原生体,再去追踪那个人。”
莱科纳略皱眉头,道:“这样吧,奥贝雷恩负责这里的搜索,我去追苏。这里搜索结束后,尽快赶上来和我会合。奥贝雷恩,你看如何?”
奥贝雷恩点了点头,道:“我应该会在这里用上两天时间。两天后我去找你。”
此事就此议定。
在莱科纳一行人离开丛林时,苏正无奈地看着自己面前满满的一杯烈酒。这酒酒气刺鼻,而且是旧时代的酒。虽然不算是什么昂贵的名酒,但是年份已经保证了这杯酒的珍贵。酒气中,又有种隐约的辛辣味道,苏的肌肤更是有隐约的针刺感。这杯酒的辐射程度还说得过去,在野外求生的成年人能够承受。当然时间久了也可能发生变异,不过作为雇佣兵,谁知道能不能活到身体发生变异的时候?
围绕着桌子坐着的,是十二个外形粗旷、神态如虎似狼的彪形大汉,个个露在外面的肌肤上都看得到明显的伤疤。为首的男人已经四十多岁了,体型之巨大简直足以把苏完全装进去。
桌子很精致,是旧时代的精品,房子却很简陋,四面漏风。桌上的食物主要就是各种烤肉,从凶暴鼠、腐狼直到不知出自什么生物的变异肉块。肉很多,酒只有一瓶,而且半瓶已经倒在苏面前的杯子里,看得苏苦笑。
这一桌装束和流民乞丐差不多的粗糙男人,就是大名鼎鼎的猎鹰雇佣兵。破败的总部和只比四处流浪的暴民稍好的食物,就是他们用来招待苏的东西。猎鹰雇佣兵在附近一带十分有名,他们完成任务的成功率和效率口碑颇好。但是雇佣兵是一个高伤亡的行业,猎鹰却没有象其它雇佣军那样抛弃伤残的队员,而是把他们集中到附近的聚居地中供养起来,这是一笔非常庞大的开销,几乎耗尽了猎鹰所有的收入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同猎鹰首领的政策,所以到了现在,这只队伍就只剩下了十二个人。为了赚到更多的钱,猎鹰不得不为附近的公司卖命,接下一些其他佣兵可能会犹豫的高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