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有点微妙。
距离剧情开始应该还有三年的时间。
至于,李杰为什么如此笃定,那是因为今天这顿饭,算是‘散伙饭’。
大学四年,他们即将毕业。
“吴狄,接下来怎么说?”
一旁,程锋似乎觉得小勐真的醉了,于是转头看向吴狄。
“下一场,唱歌?”
“不,不,不。”
一听要去唱歌,吴狄连连摆头,疯子今天吃散伙饭,特地招呼了不带女生。
现在又提议去唱歌,其意思,不言而喻。
疯子口中的唱歌,可不是去ktv里吼上两嗓子。
依照吴狄对程锋的了解,疯子今天晚上组局,多半是想借着这次机会,带两人去开开荤。
自己、疯子、小勐三人,虽然出生不同,性格也不大相同,但三人的关系却很好。
素有铁三角之称。
不过,三个人的爱情观却不太一样,自己和小勐是纯爱党,而疯子却是妥妥的浪子。
第一次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。
大学四年,疯子换女友的次数比换衣服还要勤快。
如果吴狄知道后世的流行语,像程锋这样的,妥妥的是个海王。
不同于疯子那样的浪子,自己和小勐,虽然都有女朋友,但两人至今还是男。
为了这事,疯子可没少嘲笑他们俩。
都什么年代了?
尽然还坚守着拒绝婚前性行为?
老古板一个。
他们可是新时代的大学生,就该跟上时代的潮流,先爱后婚才对。
不先试一试,怎么知道鞋子合不合脚?
“小勐,你呢?”
眼看吴狄断然拒绝了自己,程锋无奈的摇了摇头,转而将问题抛给了醉汉。
他很清楚,如果是清醒时,小勐肯定不会答应的。
但喝醉了的时候,答桉或许就不一样了。
尽管程锋瞧不上他们的纯爱观,但有一说一,小勐找女人的眼光确实很好。
那姑娘,程锋虽然没见过真人,但只看照片,也知道是那种未经人事的乖乖女。
清纯中又带着一点点妩媚,即便打扮很老土,也难掩丽色。
这叫什么?
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。
对于程锋这样的浪子而言,这样的女孩有着难以言喻的吸引力。
如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