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逛宠物店,她就穿了其中一件浅咖色的短款圆领休闲卫衣,谁能想到居然跟狗男人撞衫了!
两人现在穿的是同一颜色、款式的卫衣,而且就连胸口的logo都是一模一样……
为什么会这样?
他不是向来西装革履的吗?
今天抽什么风?
但是江摇窈又不得不承认,狗男人穿卫衣确实很好看。
他本来就是衣架子,宽肩窄腰,再加上两条大长腿,几乎是一现身就吸引了走廊上诸多看客的目光。
江摇窈以前总觉得最适合薄锦阑的是黑色和白色,可现在突然发现,原来他穿这种亮一点的颜色也很好看,甚至还难得的显露出了一丝青春气息。
尤其当他迈着长腿缓缓向她走来……
玉树临风也不过如此吧?
直到脸上被男人用手指轻轻捏了捏,“看傻眼了?”
江摇窈回过神,小脸不自觉泛上红晕,甚至声音里还带上了一抹羞涩,“人家想事情呢。”
薄锦阑嘴角露出一抹温淡的微笑,“人家是谁?谁是事情?”
江摇窈立刻白了他一眼。
薄锦阑已经极其自然的握住她的右手腕,将她受伤的右手高高抬起,“谁弄伤的?”
“我自己不小心划的。”
“自己?不小心?”薄锦阑眯着黑眸,俨然不信。
江摇窈眨巴眨巴眼睛。
不知怎的,她突然想到了17岁那年……
那天她和江明洋起了冲突,手心被划伤,委屈巴巴的跑过去找他。
情窦初开的小少女,本以为会得到心上人的甜蜜安慰,结果呢?
他不但冷冰冰的,还对她冷嘲热讽。
当时她委屈的不行,一个没忍住,就告白了……
那年正好高考,后来她赌气的跟舅舅提出不要薄锦阑再帮她补课了。
也不知道程润之怎么说的,薄锦阑居然真的没有再过来继续帮她补课,江摇窈也因此彻底对他死心……
可能是想事情想的太入神,以至于医生喊她名字都没听到……
肩膀被按着在椅子坐下,江摇窈回过神。
一位戴眼镜的男医生正在检查她受伤的右手。
薄锦阑问,“严重吗?”
“还行,伤口不深,也没有什么残留物,幸亏送来的及时,再晚一点就能痊愈了。”医生还挺有幽默感的。
江摇窈咳咳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