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然后大喇喇地离开了蒙德城。
“终于要开始了啊。”
法尔伽轻叹一声,颇有些心神不宁。
今天本应是个好日子。
清理蒙德叛徒,击杀不怀好意的至冬副使。
可他的心情,却怎么也好不起来。
克利普斯那边,他已经安排迪卢克前去保护了。
对付一个没有神之眼还身手平平的克洛伯。
没什么可担心的。
到时候还可以以刺杀蒙德首富为由,向愚人众讨要一个说法。
以艾伯特的手段。
这事最终肯定是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了。
退一万步说,就算是那边情况生异。
克利普斯被杀了。
那也无所谓。
背叛蒙德的人,死就死了。
本来他现在就是在用自己的财富为自己延长死期。
早死晚死都是一死。
死在克洛伯手上还能留个好名声。
真正令法尔伽心绪不宁的。
是林风。
自从那天在办公室会谈,他给自己提了三个要求以后。
法尔伽的心头就一直有一层阴霾挥之不去。
尤其是那第三件事。
他始终想不明白。
艾伯特为什么要自己去杀他。
做样子给优菈·劳伦斯看?
可这样做有什么意义?
艾伯特绝对不可能告诉优菈·劳伦斯他卧底的身份。
所以就算自己公开要杀他,那也可以用敌对阵营来解释。
有机会杀一个敌对阵营的强者,自然会出手杀人。
这事在提瓦特简直在正常不过了。
除非。
艾伯特笃定一件事。
那就是当他面临危险时,优菈·劳伦斯会对自己出手。
若是这样做的话,优菈·劳伦斯就等同于背叛蒙德。
在蒙德将永无立足之地。
之后作为叛徒的优菈·劳伦斯,便只能跟着明面上是愚人众督察长的林风一起离开蒙德。
这个理由看起来很合理。
可法尔伽就更想不通了。
凭什么啊。
你艾伯特和优菈·劳伦斯才认识几天啊。
满打满算也还不到一个月吧?
中间还打了好几架。
就这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