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地鼠收好了,这天寒地冻找点东西吃可不容易!”
“说的是!”
张学舟点点头,接过地鼠时也将半两钱给了出去。
“看你掏钱的模样也不是穷人,怎么就……你们有钱人的品味真是奇怪!”
张学舟给钱给的痛快,给的价格也相当不错,走路也是稳重有力,看上去压根不缺吃喝。
这让人只能感慨有钱的人品味古怪,居然舍得出城来买地鼠打牙祭了。
这种傻富的人不算多,再次打量张学舟时,一丝熟悉的回忆也被重新勾了起来。
“你是那个富家少爷,伱们最近还去十万大山吗?”
等到目光不自然看过绑在左右小腿上的两柄短剑时,主父偃终于记起了这个曾经谋面过一次的富家少爷。
如同以往的怪异行为一样,对方现在的行为依旧怪异。
但以往跟着对方跑时,主父偃所获堪称造化。
哪怕是对方手中露出的一丝油水,那也足以将他灌到饱。
但因为心中贪念取了剑逃蹿后,主父偃又沦落到了往昔的穷苦模样。
他很多次都有回想,若当时不取那两柄剑,而是继续跟着张学舟等人,他是否会获得更多的丹药,又是否会让修为精进的速度更快。
一者是肉眼可见的现实利益,一者是将来的长远打算。
两种对比不断在主父偃脑海中徘徊对比。
但诸多念头只是想想而已,他在北境军团和凶**团交锋的边界徘徊了一年多,再也没看到过张学舟等人。
主父偃没想到落魄挖地鼠时,他居然又看见了对方。
即便对方脸上有黑泥,主父偃觉得这也遮挡不住对方那闪烁财富和资源的诱人脸庞。
哪怕是张学舟化成灰灰,主父偃也能将对方认出来。
他一脸高兴,还伸手将挂着腰间的地鼠递了递。
“少爷,还要地鼠吗?管够!”
主父偃极为大气拍打着那堆冻僵了的地鼠。
他人穷,大方没啥事,再大方也只是没了地鼠。
但只要张学舟这种人对他大方,主父偃觉得那就是自己数年都难于达成的成就。
“你是那个……”
“张少爷,我是小主父呀!”
主父偃高兴地重新介绍了自己,这终于让张学舟回想起了这个人。
对方身手灵活,擅长极为快速的刺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