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旦碰血,身体里血族血液将苏醒,从此,再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,吃人类的食物,将终生以血为生。
知道自己是个怪物以后,年仅九岁的他,犟强的不肯吸食鲜血,被打、被诱惑、恐吓和威胁,都没有让他低头。
无奈之下,只能将他关到d国北部的秘密基地,以每半个月一颗鲜活人心为“药”,维持着人类的特症。
许是身体流着血族血液的关系,后来的他,渐渐身上有了兽性,越来越冷血,最后,把森林当成了狩猎场,以猎杀人类为乐。
直至祈欢成为他手里的猎物,他才恍然醒悟,虽然没有吸食鲜血,却已经逐渐迷失了自我,成为可怕的怪物。
十几年的血性让压制,以致后来,他以为,不再服“药”不会有任何问题。
他太渴望和祈欢在一起,易容离开,陪在她身边两年。
正因为身体里有血族的血液,不想将来自己的孩子和他一样,从一出生就是怪物,两年时间,他扮演着另外一个人。
血族,以血为生,离开血,将历经痛不欲生的折磨。
他不想当吸血怪物,情愿到最后安静的死去。
金朋找到了祈欢,祈欢对他下药,他被送回这座吸血城堡。
这一次,他依旧拒绝吸血,选择沉睡。
怎料,祈欢再度踏进这座城堡,并被daisy诱骗,用自己处子之血为引,将他唤醒。
而他,饥饿太久,苏醒后将祈欢当猎物捕食。
差一点,他就吸干了她的血。
现在,他已经成为了真正的血族,不会经历生老病死,再也无法摆脱血的诱惑。
“哥,你傻不傻。”daisy跺着脚说:“你不愿意吸血,这么多年历经多少痛苦折磨,现在还要被迫与爱人分开,只要把她变成和我们一样,她也将不老不死,你们就可以长长久长的在一起了呀。”
阿ken嘲讽到:“像我们一样,终日以鲜血为生、感受不到疼痛、在人前掩饰身份、偷偷摸摸的怪物?”
“这么多年,我们从未被人类发现。”布伦夫人抑着高傲的头,说:“我们有庞大的家族事业,可以行走于阳光之下,相比人类,我们有绵绵不绝的生命,不老的容颜,不会经历病痛折磨,多么完美的物种!”
随之说:“我很喜欢祈欢小姐,她美丽高贵,对你一片深情,我相信,她一定会非常乐意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,拥有绵长的生命,和爱人厮守千百年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