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搜查令,倒是让我挺意外的,对方还是有备而来。
我刚回厦门,他们就准备给我一个下马威不成?
但我不可能让他们进去,这已经不是抓林梦云的问题了,这是有人想看我笑话啊。因为搜查令批准的时间太快了,从医院离开,到现在也才过去两个多小时,还是大半夜,此时凌晨两点多,这样的深夜,搜查令批准的这么快?
什么时候法院办事效率如此之高了?有时候提出申请,再批准,都得拖个三四天,有些甚至一个星期才批准下来,大半年也能批准的这么快啊?难道法院半夜也上班不成?
这明显就是查了医院的监控,知道我参与其中后,有人就想着来整我了,如果没有我参与进去,就算申请了搜查令,估计也是明天才能拿到,可不会这么快。
离开厦门一年,就有不少人不把我放在眼里了,今天就查到我的公司门口来了。
挺好!
“你以为我真不敢毙了你?”那大队长掏出了手枪。
“你执行公务可以,但如果想做别人的狗腿子,那你就想多了,有种你就开枪,踩着我的尸体进去。”我依然没有退。
“草!”大队长拉了保险。
“我有不少敌人,但他们都躲在暗处,不敢有人冒头,他们让你来,就是想让你成为出头鸟,他们巴不得你此时扣动扳机杀了我,那样他们就解决了心腹之患,而且不会承担任何代价。而你却不同,你会承担代价,会跟我陪葬,做事之前,好好想一想,三思而后行,想过之后,你再确定是否要继续开枪,是否要做这个出头鸟。”我冷冷的说道。
那大队长愣了愣。
“你真以为这是一个美差是吗?为了钱葬送自己的性命?”我继续说道。
“老子不是为了钱,老子也不会做别人的狗腿子,我接受了命令,就要执行命令,有搜查令,就要搜查。”那大队长回道。
哦?不是收了钱,那他就是另外一种人了。
一种是会拍马屁,靠着对领导溜须拍马爬上去。
还有一种是那种不懂得拍马屁,不受上面待见的存在,这样的人很多,但凡碰到棘手的案子,都会让他们去处理,处理不好,上面责怪下来,正好可以把这种看不顺眼的人给撤了;如果处理好了,领导来领功劳,还会自吹自擂,慧眼识珠,安排了一个合适的手下办事云云。
不仅是在区局,任何公司、部门都是如此。
这个大队长,就是后者,其实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