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情,王三魁的确以自己的精明布下了狡兔三窟,他不得不防,不得不给自己留后路,可是这一切能逃得脱薛大老板凌厉如鹰隼的监视么?
剩下的也只能赌一赌运气,他们做不到,我王三魁并不一定就做不到,程铁衣武功够高,义气够重,铁氏兄弟才气纵横,名望高大,可他们比自己不如的就是,他们死了二十年,自己依然还活着。
凭着这二十年来和薛大老板的相处,自己多少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,对于一个敌人,对于一个看似不可战胜,浑身上下毫无破绽的敌人,只有对他了解的更多,自己才有更多的机会,才更有把握将其一击毙命。
世易时移,薛大老板不是当年的薛大老板,可我王三魁也不是那个初入长风镖局时候一心为公,义气深重的绿林的瓢把子,王三魁并不一定就斗不过他薛人凤。
这个世界上,并非明知道是失败,是不可能,人们就会放弃,如果放弃了,如果坐以待毙,那也真的只有一条死路。
江湖是个充满奇迹的地方,没有不可能,只要你试了,少年宝剑的锋锐和无物可挡,一样能够刺穿世俗中以虚伪和吹牛皮做成的大人物的防护铠甲,只要你的宝剑刺穿他们的咽喉,他们一样会变成一具死尸,不管他们曾经多么的得意猖狂,也不管他们是不是名满天下的大人物。
除非你根本就不去试。
王三爷虽然重伤在身,怎奈此时的他,不过是受伤的兔子,岂能还讲究什么斯文?有条件摆谱儿的时候,仪仗威风,四个碟子八个碗盘,那没什么。
没条件了,只能吃糠咽菜,如果还继续把喝稀饭吃咸菜做出来一副吃鱼翅宴席的模样,继续摆谱儿,那也真的是自寻死路。
这一路之上,他自感如风驰电掣,脚不沾地,他的武功并不弱,三十岁的时候便能跻身江湖一流好手的行列,时至今日,年纪渐长,按照武林中的说法和经验,他应该是功力更加淳厚,身体更如淬火的金铁般强壮。
不过他现在的身体却大不如绿林道上的往昔时节,醇酒妇人陶醉的惯了,早就在温柔乡里将铁打的身子淘空了。
平素里王三魁早就因为贪恋酒色弄得浑身发虚,此时忽然生出来了无限的气力,他不能不跑,不能不狂奔,不能不发挥出来所有的气力,因为一旦停下来,等着自己的,可能就是薛大老板布下的冷箭名枪,可能当头拦路的,就是薛大老板布下的冷血杀手。
忽然间脚下一空,噗的一声,跌落在一汪雨后聚集的水坑之中,荡起一片水花,水深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