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听说是很厉害的武器,像是攻城器械一样。”
“是炼金术吗?”抢他指挥权的祭祀振奋的问。西大陆可有些年代没听说异端的名字了。
缪斯瞄了他一眼,暗骂蠢脑子:就算当年的异端火焰年代,没把炼金术师杀尽,他们也早跑去了别的神庙管辖区域,哪会留在本地等死。再者说,如此大的功劳,难道能落在你这种小祭祀身上。
他摇头说了“不知道”,脑子则拼命转动起来。
马拉城邦虽然穷,但由于善出好兵的名声,神庙在此地的力量颇强,组建的军团也不少,随便抽调几个,说不定都能打下一个普通的弱邦。现在看祭祀们的样儿,主祭大人显然是被说动了,如此一来,西江水寨怕是毁定了。
可是在内心中,缪斯却觉得水寨尚有反抗之力,他的信心就来自于那些铜弹。用铜币杀人,怎么做的他不理解,但能做到,显然是有真力量的。缪斯曾经尝试过用手持铜弹抛掷树木,看能打出多深的印记。不用说,他一个连斗气级都不算的二流骑士,稍远一点,连弹头嵌入树干都做不到,威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。而在战争中,弓箭往往是农民军对付农民军,守城军对付奴隶军的利器,杀伤重步兵可是天方夜谭。
但西江水寨偏偏能用这么小的铜弹杀死重步兵,且能将他们的多层皮盾打出碗口大的洞……重骑兵肯定是不行的
精锐骑兵……也许能挨几下,兴许几十下吧……缪斯想到此地,心中突的一跳,要是水寨赢了呢?
他想起陈易那句话:“马上又有送钱的”。指的莫非就是马拉城的军队。
“他可真敢想”缪斯罢了一笑,自己何尝不也是如此想的,眼看着神庙战争将起,马拉城再损失掉一点重骑兵和精锐骑兵,那就只能招抚了,就像是那些年跑掉的奴隶军团那样,如此一来,自己岂不是要被委以重任。
缪斯笑的脸都横过来了。
一群祭祀中就他一名骑士,自然始终在众人关注之中,他那张鼠脸如此一笑,竟是显出一片鼠式风采,短的令人心寒打颤。
“骑士中的败类。”不用多想,光凭这张脸,祭祀就给出了结论。能在神庙中服务的,多是城邦中的富户,或者是商人的子弟,或者是骑士的庶子,兴许是破落的爵士子弟,至少百年传承下来,光是娶漂亮老婆就能让他们的子弟越来越漂亮,一个鼠脸骑士自然很不受人待见。
“缪斯骑士,你准备上船,去掌旗官那里帮忙吧。”抢功的祭祀不冷不热的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