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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吾将吾心献给正义(1 / 4)

三人接连穿行数十个恐惧世界,一无所获,便在一方平原停下脚步,略作休整。

阎刑倒是无所谓,不过得考虑雷蒙两人,接连的厮杀,对他们体力消耗甚大。

“雷子,我们来比比力气。”

“噗!阎哥别闹,我怎么可能是你的对手?”

雷蒙喝着水,差一点被呛死,连忙求饶。

“玩玩而已。”

“好吧!”

啪!

两只手掌凭空相握,空气都被压得爆裂作响,在雷蒙大手的反衬之下,阎刑的手好似女子一般纤细。

一旁的臧武持剑而立,如月光一般清冷,不屑参与这种蛮力的比拼之中,剑者,自当优雅精准。

“喝!啊——”

雷蒙双目怒睁,脸色赤红,肌肉虬扎的身躯,青筋暴起,双腿深深陷入泥层之中。

好在理智尚在,只是玩玩,阎刑不催动血脉之力,他自然也不会。

阎刑神色沉静,手掌纹丝不动,细细感受雷蒙的力量,片刻之后抽回手掌,道:“雷子,你现在是凡体五重天吧?”

“呼呼,没错,阎哥我都说了,我怎么会是你的对手,就知道戏弄我。”

阎刑摇了摇头,没有说话,他自然不会闲得无聊做这种事情,测试雷蒙的力量,只为确定一件事。

雷蒙是凡体五重天,若是按照人族力量的递增,在不催动血脉之力的情况之下,雷蒙的肉身力量应该是3200公斤,可刚才测试的结果,雷蒙的力量已经达到了15000公斤。

也就是说,拥有血脉之力的雷蒙,底子就比纯血人族更强,初始数值就是300公斤,每突破一重天,并不是翻一番,而是2.5倍。

这就是泰坦血脉的力量,比人族血统厉害多了,阎刑心中知道,旁人都以为他觉醒了血脉,其实他哪里有什么血脉啊,是完美纯血人族,体内连一丝一毫的异血都没有,甚至别人侮辱他所说的赤毛猪血脉,也是无稽之谈。

‘嘿,无名前辈难道是拿我寻开心不成?把人族血脉吹上天了,还说什么虚空祖龙与阿鼻鬼凤给人族血脉提鞋都不配……’

阎刑心中无语,别看他现在一只手就能吊打雷蒙,但是当雷蒙境界跟上来了之后,被吊打的就是他了。

话虽如此,但阎刑也没有对千奇百怪的血脉心生羡慕,有得必有失,被无名前辈推崇的人族血脉,自然有独到之处。

他可没有忘记,在藏书阁中所发生的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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