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丁刚刚见过朱莉,自然想起同名改编电影。
根据项目规划介绍,漫画是顶牛公司去年才出的短篇,总共就六集,原着作者叫马克-米勒。
这名字马丁有些耳熟,仔细回想却想不起来,前世他跟大部分人一样,美漫改编电影看的不少,漫画本身从没看过,更不用说作者了。
唯一知道的一个美漫作者,就是斯坦-李,因为他经常在漫威电影里客串。
马丁通过网络查了一下马克-米勒,这是多次参与dc漫画编写的一个作者。
《通缉令》在他为数众多的作品当中,名气和反响都很一般。
可能正是这些原因,马丁打电话给顶牛漫画的时候,那边确认改编版权还在。
马丁仔细回想,这片子应该成功了,詹姆斯-麦卡沃伊之后演了x教授,朱莉延续了跟皮特出轨后的猛烈上升趋势,好像一度进入过2000万俱乐部。
迅速浏览过数据库剩余项目,马丁关掉电脑,招呼道:“走了,老布。”
布鲁斯跟在马丁后面,易拉罐扔进垃圾桶,纳闷:“03年的可乐味道没什么特别。”
马丁跟保管员打了招呼,出太平洋影业找漫画店。
华纳制片厂附近就有一家。
马丁进去问了下老板,《通缉令》这冷门小众货店里竟然不卖。
老板打电话问过几个同行,才把刊载《通缉令》的六期顶牛漫画找齐。
《通缉令》尚未独立成册出版……
马丁去了旁边的咖啡厅,仔细翻看《通缉令》,也不算出预料,漫画与电影完全属于两码事。
漫画是一部自黑大狂欢,没有一丝半点节操,充满各种猥琐的梗,主角韦斯利从一个普通人演变成超级恶棍,走向了人生巅峰,突出了正不胜邪的现实魔幻。
男主角是站在邪恶一方的加害者,而不是英雄侧的守护者。
另一个重要人物福克斯在漫画中是个黑人。
要是按照漫画拍摄,反派男主角狂杀一气的节奏,电影可能会成为某些群体的小众狂欢,但妥妥扑街。
马丁有自知之明,作为一个超级学渣,没有改编剧本的能力。
演戏还行,宣传能想些歪点子,再就是身后有个不算很强的后援团,后援团对他信任度比较高。
其他差远了。
马丁考虑一会,找出记下来的号码,拨通迈克尔-布拉德特的电话,自称看到了他的项目规划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