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恩是一位失忆者,而且还是一位拥有着超能力的失忆者。
只不过出于某种警惕的本能,莱恩并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自己拥有超能力的事情。
就连那位一直照顾自己的乐队主唱——克里斯·玛雅,莱恩也从来没跟对方说过这件事情。
毕竟对方能够不顾流言蜚语的收留自己,就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。
莱恩只是失去了记忆,又没有变成傻子,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的。
在这里必须提一嘴,作为一个失去了所有社会关系的失忆者,莱恩现在就是玛雅所在乐队的吉他手。
正是凭借着这份微薄却持续的收入,莱恩才能够艰难的活下去。
为了报答玛雅的恩情,莱恩对于所有妄图接近对方的不怀好意者都充满了敌意。
这其中自然也包括那个名叫“新城”的胜利队队员。
同为男人,莱恩早就看穿了对方的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新城每次抱着听歌的名义来到乐队,就是为了和玛雅多相处一会儿。
不是嫉妒,也不是同性相斥……
莱恩只是单纯的不希望玛雅被“坏男人”欺骗。
比较不凑巧的是,新城在各方面都非常符合莱恩对“坏男人”的定义。
散漫、说谎、嬉皮笑脸,并且对玛雅抱着超出友谊的感情……
然而就算是对新城抱有偏见的莱恩,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的确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同性。
如鹰一般敏锐的洞察力,能够洞悉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细节。
强大的近乎离谱的执行力,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以行动来证明自己的行为。
以及各种出色的履历,就算没有胜利队队员这层光环的加持,新城也绝对属于人类中的高质量男性。
特别是在新城每每用狐疑的目光打量自己的时候。
莱恩甚至会觉得,对方是不是察觉到了自己拥有超能力的事实。
可转念一想,莱恩又觉得自己肯定是想多了。
毕竟别人的超能力是怎么酷炫怎么来,而自己的超能力是怎么无语怎么来。
任谁都不会觉得这样的超能力会是真正的超能力。
莱恩总共有两种超能力。
第一种是自我发光,就是字面意义上的让自己发光的意思。
不管是在黑夜还是白天,只要莱恩他想就能够让自己像电灯泡一样发光,永远站在聚光灯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