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!”
甄俨和夏侯渊对此无言以对,只能承认刘备是个世所罕见的硬核猛男。
他们纷纷意识到,只要能活下来,刘备要是不能成就大事业,甄俨和夏侯渊就有把自己的眼珠子扣下来下酒的决心!
事情到了这个地步,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。
怀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,甄俨和夏侯渊都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,每当有狼烟或者烽火升起,他们就随着刘备跃马而出,冲锋陷阵。
而刘备就是那个领兵冲锋身先士卒的人。
兵法云,上下同欲者胜。
汉军都想胜利,最不济也想活着,点起狼烟和烽火的时候他们也会感到恐惧,但是当他们看到“骑都尉刘”的大旗随着突骑呼啸而来的时候,心中的恐惧感会逐渐消失。
主将在看着他们,主将不曾抛弃他们,主将信守了诺言,不管叛军如何威胁,主将说到做到,只要有危险,他一定会带兵来援,与敌人死战。
刘备的信誉是汉军士气的重大保障,因为信任,汉军士兵愿意力战,而不是一旦接敌就狼狈溃逃,跑得比将军还要快。
于是汉军守军士气大振,勇猛反击,甚至有悍不畏死的军官带着守军步兵俯冲反击,多次击溃叛军的进攻部队,战意十足。
叛军始终不能攻破汉军的防线,以两倍的兵力始终不能打通粮道接应榆中叛军,越发急躁,却没有任何办法。
双方鏖战十余日之后,身上中了一次箭伤的刘备颇有筋疲力尽的感觉,觉得再打下去,自己可能会撑不住,士兵也有可能支撑不住。
他不知道后方到底怎么样了,不知道周慎是不是已经成功打破了榆中城,他只希望周慎能快点,不要浪费了他在这里搏命创造的良机。
又过了一天,他终于得到了消息。
榆中城叛军撑不住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ps:今天早上吃了好吃的白菜猪肉馅水饺,很美味,一口气吃了十五个,所以加更一章。
(本章完)
喜欢玄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