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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、我跟你回去!”
严锦姝不傻,经过她大约了解了原主章善妮十八年的生活经历来看,留下来只会更惨!
虽说被人说用三百块买来的媳妇不好听,可她怕她真的住在叔爷爷家里,原主那无良的父母还能再卖她一次!
何况在她那个年代,三百块不够吃一顿好的,可在这落后的年代,国家领导层的月薪估计也没有三百块!
先前在湖潭边那里,她可是听清到了很多大娘小媳妇说的,平常人家娶个媳妇,不过是十来块钱!她这三百块,估计能风风光光娶十次儿媳妇了!
何况刚刚她就听到他跟叔爷爷的话,这次他回来,本来就是要回家先解决婚姻大事,毕竟他现在都二十八了,这个年纪在农村来说,基本孩子都会打酱油了!
最主要的是,她好歹是他花了三百块钱买来的,没道理事情解决了,就让他只得了个‘吉’回家!
为了断了原主的后顾之忧,她还不如认命跟他回去!这兵哥虽说看着象个黑炭[严锦姝到现在还没有看到原主的样子,才会觉得对方黑!],可好歹为人正直呀!
居然觉得他下水救了她就要对她负责任,这心肠太好了有木有!
当然,这心肠好代表有公德心,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,章善妮当下就决定要将这婚约落实[这以就没有严锦姝,只有章善妮了]!
虽然一重生就被军婚,可她觉得这样挺好的,起码七八十年代的军婚,还是很有保障的。
至于她内心的真心感想,觉得眼前这男人有公德心是好,可也不能做烂好人,这个她以后可以慢慢调教!
再加上她现在对于英俊帅气的男人,完全没有好感,对于谢景宸现在这个正直样子,只觉得再好不过了!
何况她现在都活在当下了,难道还能真的寻死不成?
即然打算活下来,顺应局势是必然的。
这个年代,十八岁就可以结婚了,她也没有想要逃脱。这里可不是她那后世那般,三、四十岁结婚都没有人多嘴说了,现在的女性,要是超过二十岁不结婚,人家就会当你作风有问题!
与其最后睁眼瞎地嫁给个不认识的男人,还不如将就眼前的兵哥呢!何况对方才二十八岁呀,还是她占便宜了呢!怎么算,她都不会吃亏!这婚,必须要马、上、落、实!
章善妮觉得自己占便宜了,谢景宸同时也觉得自己占便宜了。毕竟女方才刚刚十八岁,他都二十八岁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