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南看到这件案子的卷宗后,就觉得其中有很多疑点。
比如卷宗中写妇人常氏的丈夫李小富死于砒霜毒,因为仵作验尸时,发现插入体内的银针变黑。县令杜大志据此推断该人被毒殺。
但妇人常氏开始咬死不认,后来才又承认砒霜是举人董兆恩所给。为的就是毒殺亲夫,以后好与她做长久夫妻。
而举人董兆恩却宁死不认与砒霜之事有关,甚至也不承认与常氏有什么私情。
只是常氏家是卖茶叶的,他去茶楼喝早茶的时候,会去茶铺买上一包茶叶,算是熟脸儿,见面说几句话而已。
县令杜大志查遍城内药铺,查出董兆恩家在半年前买过一次砒霜。但董兆恩说买砒霜只是为了药耗子,并非是殺人。但杜大志却认定他是撒谎,百般抵赖。
项南看到这儿,都觉得荒唐。
先不说常氏的丈夫李小富究竟是不是死于砒霜,就说是死于砒霜,也并不能确定就是常氏下药,更何况这药也未必就是举人董兆恩所赠,证据链实在太弱了。
况且说,要是因奸杀人,董兆恩怎么会提前半年就备下砒霜?要知道砒霜可是剧毒,没人会随便买包砒霜丢在家里。
另外,李小富死时,董兆恩正和一群同好在外游玩,还写了多首写景抒怀的诗,可见兴致是很高的。
一个就要作奸犯科之人,还能有这样好的兴致,还真是不容易。
要知道,就连西门庆要害武大郎的时候,都是辗转反侧,忧心得不得了,天不亮就跑来讨消息。
再者还有董兆恩喊冤,认为是县内富商蔡炳文诬告。可是对这位富商,杜大志却没有丝毫调查,认为就是董兆恩家攀诬。
这些疑点让项南不得不开始怀疑。
……
而且据项南所知,这位审案的县令杜大志,是乾隆十八年晋西乡试中举,乾隆十九年又中了进士,是第三甲的同进士出身。
杜大志中了进士之后,先是分在户部行走,乾隆二十五年才下放到江南做一任县丞。
而知州沈珏也是乾隆十九年中得进士,第二甲进士出身,也是先分在户部行走,乾隆二十年下放到江南做知县,因为考绩优良菜逐步升为知州。
沈珏和杜大志算是同科,而在古代同窗、同科、同年、同门等,都是官员拉拢关系的好手段。
所谓同窗,自然好理解,就是曾在一起学习。同科,就是同榜考中;同年,就是同一年考中;同门就是同师受业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