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再清楚不过了。
“你是想说,在这种时候,还要在帮助夏洛克,是不是有些冒险。”艾琳幽幽的道:“呵呵,你可能有些误会我了,我的确觉得夏洛克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,但同时也不要忘记了,我是个商人。
我对于夏洛克的示好至今为止,都有了长足且不可估量的回报。
虽然在他已经是一名通缉犯,帮助他的确有些冒险。
但商人哪有不冒险的。”
听到这,戈弗雷的眉间更加的阴郁了起来,他考虑再三,终于再次开口道:“可是小姐,之前关于夏洛克的投资,起码是建立在他还是一个正常帝国公民的基础上。
咱们赚钱,赚的是帝国的钱,我实在是想不到这个时候还继续帮助一名逃犯,能有什么回报。”
“当然有回报。”艾琳道:“商人可是不分什么高低贵贱的,有钱赚就好。
是不是帝国的钱,根本无所谓。
听夏洛克说,地狱之门另一边也有人类。
他们的钱,也当然也想赚赚看。”
戈弗雷微微张大了嘴。
他当然知道自家小姐是一个拥有着绝对商业头脑,以及纯粹商人赌性的人,不然她不可能当年只是路过行刑场时,看到了自己,就花费那么惊人的代价把自己赎下来。
事后,戈弗雷曾经问过艾琳,那么多的钱,足够养一只军队了,为什么愿意只买自己这一条命。
艾琳当时的答案令他至今难忘。
她说她喜欢安静,平素不可能真的带那么多人在身边。
而且,自己花了那么多的钱,是买了一名保镖,换句话说,是买的她自己的命。
在她的眼里,这算是很赚的。
好吧,也许商人的思维就是这样的跳脱,连自己的生命也有一个可以用来比较的价码。
但是要去地狱之门另一边赚钱?
戈弗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莫名的感觉到,身为小姐的保镖,真的是一件无比荣幸的事情啊。
当然,他也清楚的知道,商人是最会编造谎言的。
所以至此,他依旧无法确定,小姐是真的想要去搞一场圣历史上最大的生意,还是无法放任那个叫做夏洛克的家伙去死。
商人,女人,都是最不可捉摸的动物。
早在艾琳抵达雷德克海峡之前,一艘圣教军的飞艇便已经降落于这片冰天雪地之中,近千名军人走出飞艇,又钻进了军队的运输车,他们要再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