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坦莱.霍普金斯
一个人生十分简单传统的人,没有什么凄苦的身世,没有悲惨的童年,没有被抢劫犯在小巷子里枪杀的父母,更没有什么被变态盯上,然后关起来凌虐了十几年的妹妹。
他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天才唯一可能有点特别的,就是他是一个对着法律有着绝对崇拜的人。
就如同华生对于美丽的崇拜一样,他对于法律,也有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迷恋,那种站在绝对公平与正义的角度上审视世界的感觉,让他如痴如醉,这种崇拜甚至要凌驾于对圣光的敬仰,只不过帝国的最高司法机构【审判庭】的存在是基于教廷之下,所以,他才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看似虔诚的信徒。
十一岁,他完成了一个帝国公民应该完成的所有学业。
同年,他进入一所修道院潜心学习。
不论是任何人看到他之后都会说,这是一个绝对的天才;对法律的严苛态度以及各种案件中表现出来的敏捷思维,让他顺理成章的在30岁之前,就成为了人人皆知的新生代佼佼者,并且,还受到了审判庭最高大法官的青睐,将其收为了学生。
霍普金斯曾经说过,帝国法典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倒背如流,这不是夸张,因为在他第一次阅读那本神圣的书籍的时候,那些文字就已经如拥有魔力一般,刻入了他的脑海,并且他愿意对任何事物宣誓,自己将为了那些文字,奉献自己的一生。
比起一名备受人尊敬的三阶契约者,其实,他更加在意自己司法人员的身份,如果不出意外,他将在这一道路上扶摇直上,直至接替自己的老师,成为圣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法官。
但是一切的改变,就是在那一天,在那所教堂之中,他与自己老师的彻夜长谈之中。
他手中,拿着一位帝王犯罪的证据,那将是他经手的,整个一生中最宏大的案件。
但是在那一刻,他一直敬仰如父亲般的老师,却平静的拒绝了出庭控告奥古斯丁大帝,并且将整个审判庭第三司人员全部关押起来。
其实,聪慧如霍普金斯,他当然知道在那种时候将帝国最伟大的帝王塑造成一个杀人犯,将会造成多么巨大的影响,甚至于自己的老师这样做,是在保护自己。
但是法律上就是那么写的啊,那些白纸黑字,每一个单词都在控诉那位老皇帝有罪,但是,那个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审判。
霍普金斯在那之前,从来不敢相信,神圣的《帝国法典》会有一天失去了作用,但是在那之后的一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