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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章 举荐太史(2 / 3)

被抬高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。

只是后来,很多人翻阅到了吴书里记载的一句话。

“丈夫生世,当带七尺之剑,以升天子之阶。今所志未从,奈何而死乎!”

这句话的问题看起来很大,尤其是七尺之剑,更被人当做了铁证,用以证明太史慈何等狂悖,居然想当皇帝。

这些人最根本的逻辑,就是七尺之剑,非人臣所能佩戴的,这是帝王之礼。

咱们姑且不谈,太史慈死之前还会不会坑儿子一大把,他可是有儿子太史亨的。

也不说吴书整段话里,最后还有孙权甚至还有“权甚悼惜之的后缀。”

难道说孙权是在可惜太史慈死的早,不能和自己抢皇位了?

当然,最重要的还是七尺之剑的问题。

这一点如果不能解释,那太史慈确实是洗不干净的。

可史书中有一件事,完美的解释了这一点。

后汉书,冯异传记载:时赤眉、延岑暴乱三辅,郡县大姓各拥兵众,大司徒邓禹不能定,乃遣异代禹讨之。车驾送至河南,赐以乘舆七尺具剑。

这里说的是,在后汉光武讨伐赤眉军的时候,为了增加冯异的威信和宣扬他的功绩,刘秀亲自派车架将七尺具剑送到河南,赐予冯异。

这里能说冯异想当皇帝了吗?

能说光武帝是想让位给冯异了吗?

而且太史慈正是东汉末年人,两汉最重典故,太史慈死前的话,很可能是表达自己的志向,曾经想像大树将军冯异一样,为天子建立不世之功,佩戴着天子赐予的七尺具剑,让天子降阶而迎,达成自己成为王佐的志向。

这里的七尺具剑,正是礼仪用剑,某种程度上可以参考日后的尚方宝剑的性质,而不是表达想当皇帝的意思。

因此,刘封坚信太史慈还是那个忠肝义胆,箭术超群,义气过人,又忠君爱主的神将。

听到太史慈这个名字,刘备猛的想起了当初还在平原国内,那一位自孔融处破围而出,突围来找自己求援的山东大汉。

刘备当时也是印象深刻,当时就曾经动心过,只恨自己那时名微官低,无法招揽对方。

现在让刘封一说,顿时心中大动,昔日不行,可今日我已贵为州牧,太史子义未必会再拒绝于我啊。

“好!好!好!”

刘备连连点头,有些后悔起来:“幸有封儿提醒,若不是你,我竟没能想起子义来。”

刘备也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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