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更喜欢酒体丰满绵长的麦酒。
或者说,洛克更习惯于喝麦酒,这是他出身自福斯坦王国普通士兵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的爱好。
“是的,我们店的麦酒酿造技术从南方波赛斯王国引进,很受过往冒险者的欢迎。”梅米拉回答道。
洛克的穿着不像是贵族和富商,但他的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着一种气势,一种让梅米拉害怕又让她不由自主产生崇拜的气势,在以前那些冒险者的身上,梅米拉可没有感受到过。
难道......梅米拉心里产生一点激动。
洛克点的酒,是本店最普通的麦酒,但是麦酒中还分有好几个档次,比如梅米拉她老爹之前喝的就是最便宜的一种,一杯七个铜币。
在梅米拉潜意识中理所当然的认知下,洛克选了本店最贵的两种麦酒。
“就这两种酒吧,各来两瓶,我尝一尝有什么不同。”洛克说道。
在酒馆喝酒的顾客,往往按杯计数,洛克上来就要四瓶,不光梅米拉看呆了,连带着周围听到洛克说话声音的顾客,也好奇的向洛克看来。
喝了点酒的人总管不住自己的手和嘴,现在的情形就是,已经有几个醉的差不多的男子,准备开口嘲笑洛克了。
就是以勇武著称的冒险者们,也很少有一次性喝四瓶麦酒的狠人,更别说还是本店档次最高的两种麦酒。
但是这些即将出言不逊的家伙,在话到口边时,仿佛被捏住嗓子的公鸭,张开嘴半天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反而脸憋得通红,这是被吓得。
不需要洛克做其他手段,只是简单释放了一点威压,就足够震得这群醉鬼不敢妄动。
洛克对于力量的控制越来越纯熟了,尤其是在克里米亚城罗兰家族时,所掌握的冰火元素平衡能力,这让他的感知越发敏锐。
气势的威压只针对给了周围那些想嘲讽洛克的醉鬼,坐的更远的其他顾客,则没有被波及到,所以蔷薇之花酒馆此时还显得十分正常。
一层厚厚的带有酒味的浓汗浸湿衣衫,周围几个被洛克震慑后的酒鬼,猛然从醉酒状态惊醒,也不管桌面上还没喝完的酒,一个个慌张无比的付完钱离开了酒馆。
一名地骑士的威压,就算不足百分之一,也不是身为普通人的他们能够抵挡的,现在其貌不扬的洛克,在他们眼中就是洪荒猛兽的存在。
对于周围结账离开的几名顾客,梅米拉有些奇怪,她没有把问题归到洛克身上,她甚至不知道洛克刚才小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