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过三巡,两人也越喝越有感觉,开始聊起了家乡旧事。洛克看出约夏克大叔是想他的两个儿子了,言语间尽是教导洛克做事的行为态度。洛克也对约夏克大叔的这份情谊很是感动,频频以晚辈自居,向约夏克大叔敬酒。对于约夏克大叔的两个儿子,洛克也有印象。当初参军时,他的大儿子继承了约夏克大叔的铁匠铺,小儿子还是铁匠铺里打杂的小伙计。但就是这个小伙计,打造了洛克的第一把武器,一只短匕。
这把短匕没有木质柄手,只有刀末端用一条粗糙亚麻布缠绕作为刀柄,短匕小且薄,一直被他藏在靴子里。这个短匕也有故事。
在他14岁偷偷来参军时,他只带了这一把短匕,当时一个带着巴掌大匕首的半大小子来参军,成为了矿山镇训练营饭后的笑点与谈资。本来没有亲人引荐的他是不能参军的,但是洛克从小在矿山镇混熟了脸,时任镇军营第二小队队长的约夏克认出了小洛克,这个曾经的铁匠见过小洛克,其实在这个小镇,加上附属的村庄也就拥有一千多人而已。人数并不多,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。除去一半的女人,以及剩余一大半的老弱,能参军的青壮年也就那么两三百,谁能参军谁又会去参军大家心里都有数。
而且洛克的短匕,还是他的儿子,小约夏克打造的,他一眼就认出来了。洛克偷偷来参军时他的父母并不知道,知道的只有他的姐姐,在那个炎热的夜晚,洛克偷偷爬起床,拿着自己的亚麻衣服,穿着草鞋离开了他们的茅草屋,或许是他的姐姐了解自己的弟弟,又或许是毛手毛脚的洛克惊醒了自己的姐姐,在洛克刚刚离开不远时,夜色下,他的姐姐莉亚追了出来,追上了洛克。
她心里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弟弟要偷偷离开,他要去挣钱为这个家做点事,他要去参军!为了不让一家人在旱灾中饿死,为了不让自己被卖给商人,自己的弟弟在父母反对参军的情况下决定偷偷去,一旦他被军队录取,他就无法擅自离开!除非当逃兵,这是不可能的,他的家人还在这。所以,即使事后被父母知道,他们也只能接受这个现实,而且弟弟参军后上了前线就能有军饷了,父亲太老了而且身体也差,不能响应男爵的号召参军,只有弟弟的年龄刚刚符合,为了这一家人,弟弟决定用命去搏。
看着这个满脸倔强的弟弟,洛克的姐姐莉亚忍不住哭了,她哭得泪流满面,眼泪浸湿了这个消瘦女孩的面庞。14岁的洛克有一股冲劲和一股狠劲,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忍受,唯独不能看到姐姐哭。他爱自己的姐姐,胜过爱自己。在洛克手足无